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时间:2021-12-29     来源: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0

  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单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或单价虽不满10万元,但有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这类仪器设备在我院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为了规范管理,发挥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申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口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放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

  二、各实验室要制定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用范围、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则根据情节轻重应负赔偿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在使用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定台、定岗、定员的三定原则。所谓定台系指定某台仪器或设备,定岗是对某台仪器设备确定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定员则根据岗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以及实际的工作量确定配置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

  四、要建立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要经常维护,定期保养、并做好使用记录和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五、凡已不适合教学、科研要求的仪器设备若需改装,使用单位应提供改装的理由、科学论证结果、改装图纸资料、加工条件及经费来源等,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改装。完成后需进行技术鉴定、验收。

  六、能用一般仪器设备的实验,一般不得使用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对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

  七、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视校内单位与校外单位的不同情况,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妥善安排开放时间,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以提高投资效益。

  八、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认真做好使用记录,内容包括:实验内容、使用人姓名、使用起止时间、仪器设备使用前后实验室状况、操作、维护、管理人员及实验室主任的签名等。

  九、大型精密教学仪器设备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年使用机时考核(以使用记录本登记为准);使用效益考核(包括教学、科研成果,各种功能的充分利用和功能开发等);使用管理考核(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连续两年未达使用机时标准亦无明显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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