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时间:2021-12-29
来源: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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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耐用品的范围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价在800元以下,耐用期一年以上,不易损坏的各种物品。如:低值仪器仪表、低值机电产品、工具、量具、教学模型等。
二、低值耐用品的计划与审批
1.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学校下达的经费定额,于年初向实验实训中心提出低值耐用品的购置计划。
2.低值耐用品的购置计划应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厂家、用途等。
3.各部门如临时需要某些特定物品。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提交请购报告,采购单位按用户要求组织进货,并会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办理领用手续。
三、低值耐用品的领用管理
1.所有低值耐用品的采购、验收、领用以及账务处理等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应执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各单位每年应对自己保管的低值耐用品进行账、卡、物的核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资产部门。
3.各实验室要建在用物品使用登记册,严格履行借用登记和归还验收手续。
4.低值的用品的损坏或丢失、报废,实验室主任应负责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办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