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试行)

时间:2021-12-29     来源: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0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试行)

  一、建立建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一)学校及各学院有完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有明确的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二)各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设有专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具有一定资质和相应能力。

(三)每类专业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四)重视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

  二、落实逐级分层管理责任人制度

(一)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二)实验实训中心及各二级单位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三)实验员、管理员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三、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实验安全操作规范

(一)建立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守则;

(二)完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三)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建全,各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有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告知制度,有记录;

(五)有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有检查记录、有隐患整改台账;

(六)有针对性强的实验室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有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八)有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有记录;

(九)有实验室安全奖惩制度;

(十)有消防、应急设施管理制度;

(十一)有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之前要进行安全培训;

  四、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

(一)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品,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

(三)每学年组织开展对实验室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奖优罚劣;

(四)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工作;

  五、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与宣传教育

(一)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即对第一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的师生进行安全测评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开展实验教学;

(二)有实验室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考核成绩并归档;

(三)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四)教师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规范执行操作规程和安防措施;

(五)教师和学生会规范使用实验场所中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六、深入开展危险源管理与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一)定期进行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并建立危险源清单;

(二)针对实验室危险源的特点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相关演练;

(三)定期进行实验室隐患排查与整改,并保存完整记录;

(四)实验室有应急组织架构及人员、物资、安全急救设施和器材等资源;

(五)实验室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报警装置、隔离设施、安全标识等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可靠有效;

(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实验室管理安全有序,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