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

时间:2021-12-29     来源:实验室管理处     阅读0

  一、各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二、对首次做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发生不安全事故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

  四、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布局合理。各实验室应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要有安全通道,严格做到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防火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严格杜绝火灾隐患,了解掌握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知识及消防知识。

  六、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器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有人触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七、实验室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时,要严格按相关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实验室在涉及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等操作和实验时,要严格制定相关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